據說,在董總鬧糾紛的劉傅派和葉鄒派共已耗費800萬令吉律師費。西洋人有句形容打官司的話“打贏的人變成炭,輸的人變灰燼”,用以形容打贏官司的人比輸的人好不了多少。
但劉傅派和葉鄒派雙方依然堅持打官司,似乎寧冒著成炭成灰之險也要打下去,為什么?
原來葉鄒派指劉傅派在去年召開的823會議不合章程,該會議產生的領導層自然就不合法,所以目前的董總是“偽董總”,是無牌司機。
劉傅派則反駁說,董總目前的班子已得到社團註冊局接受,而且還獲得華團前所未有的殊榮,由副首相兼內政部長阿末扎希親自移交註冊證,怎么假得了?所以目前的董總是“真董總”。
應該速戰速決
于是公說公理,婆說婆理,旁人不知誰是誰非,華團要替他們調解卻又調解不來。在這種情況下,打官司,由法庭來判定誰勝誰負已是唯一辦法。當糾紛鬧到已無法善解時,如果“錢不是問題”,那就不妨打官司,由法庭來解決,輸的一方即使心中萬般不服也唯有接受,糾紛也就解決了,至于有無后遺症,那是另一回事。
董總糾紛鬧得實在太久了,雙方都應該速戰速決,免得華社一直在霧裡看花,不知道究竟哪一方才是真董總。
其實,關鍵是823的會議是否合法。只要釐清這個問題,董總糾紛至少可解決大半。
因此,劉傅與葉鄒雙方都應要求法庭盡快審理這宗訴訟,目前這案件是在高庭審理,輸的一方如果心有不甘,尚可向上訴庭上訴,在上訴庭輸了仍可向最高法院上訴,還有翻身機會,總結一句就是盡快讓華社知道哪方人馬是合法的董總,至于它能否受到華社擁戴又是另一回事,蓋法庭認可並不等于華社認可。不過,這是后話了。
反之,若故意旁生枝節拖延審訊,那必然是心虛,自知理虧,所以要拖延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