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1日訊)美其名是“高回酬”儲蓄計劃,兩年后才驚覺是投資保單;華裔商人投訴銀行職員“貨不對辦”,企圖誤導消費者購買保單,要求銀行作出賠償。
事主周恩彬(32歲)昨午在馬青檳州署理團長洪祖錆及馬華峇眼區會投訴局主任沈耀權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敘述被誤導買下保單的經過。
周恩彬說,他于2013年接獲銀行職員來電,介紹一個儲蓄計劃,聲稱只要投資該計劃6年,並以一年儲蓄1萬令吉的數額,6年后就可獲得7萬4000令吉的回酬。
“對方指有關計劃可讓我在6年內還清房貸,心動下簽下那份計劃。”
他說,職員當時也指該計劃附送包含36種疾病的保險,隔年他再向該職員簽下另一份教育基金儲蓄計劃,即一年付2萬4000令吉,第二年就可拿回2萬5000多的回酬。
“對方還叫我們只參考一張寫有回酬率的文件,不要看保險的條規合約。”
職員調職失聯
他說,但去年11月開始聯絡不上該職員,撥電傳訊息也沒回復,到銀行找對方,始被告知已調去其他分行。
“后來檢查戶頭余款,發現儲蓄了兩年,余款卻整整少了一半,只剩下一萬多令吉,驚覺不妥。”
他說,為了引對方出來,包括嚇她是否要紅,對方才肯回復訊息,並約定今年1月11日見面。
“不料,對方卻安排另一位同事出來,幫我收下第3期儲蓄,再轉交對方匯入銀行,但月初去銀行檢查,發現款項並未匯入戶頭,而且余款越來越少。”
他說,向銀行高層投訴,才恍然大悟簽下的是保單投資,而非儲蓄計劃。
將向國行投訴
周恩彬說,會尋求律師協助,同時也會向國家銀行投訴此事。
“我向銀行高層投訴,他們說不能做什么,還說這件事比較嚴重,需要問過吉隆坡總部,才可做決定。”
他希望銀行作出賠償,或將他已儲蓄的數額,不賺任何利息,全數退還。
洪祖錆說,該銀行職員濫用客戶資料,吸引客戶簽下保單,是具有誤導性的行為。
“希望民眾要很清楚了解計劃內容后,才做出投資的決定。任何過賬手續,經過代理處理后,也可向總部要求電郵過賬證明,以免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