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他人安全驾驶 瑞恩称“有意认罪”
新传媒艺人瑞恩因不顾他人安全驾驶(inconsiderate driving),今天被控上法庭。她有意认罪。
35岁的瑞恩疑在今年4月,因酒驾出车祸,在金文泰的一个泊车场撞倒一辆停泊著的摩哆。
瑞恩今早身穿白色上衣,在2名女子的陪同下出现在国家法院交通庭,被控不顾他人安全驾驶。
瑞恩表示准备认罪,但因为负责她案件的女主控官今早在高庭有案,案展下月1日过堂。
瑞恩在回答记者询问时说,她不准备请律师,所有事全权交由陪伴在侧的女子处理。
“谢谢关心,现在不方便谈。”
她之后离开法院,在上车前也说:“谢谢大家的关心,谢谢你们!”
瑞恩于4月12日下午涉嫌开着宝马,撞倒一辆泊著的摩哆,并被指满身酒味,被警方带回警局协助调查。
疏忽驾驶、不顾他人安全驾驶以及闯红灯者,将分别被交警记7分、10分与13分。超速驾驶的司机则被记最少5分,最多24分。24个月内被记24分或以上的司机,将被吊销执照。
(文: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