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唯一拥有人 证实刘特佐掌Good Star
(吉隆坡22日讯)虽然过去1年来,大马政府一直强调,获一马发展公司转移10亿3000万美元(约41亿2000万令吉)投资资金的Good Star公司,是由沙地石油国际公司拥有,然而如今有官员证实,大马富商刘特佐才是Good Star的唯一拥有人。
一名监督相关调查案件的官员接受“路透社”访问时,肯定国行早前指刘特佐在这5年来,是该公司唯一掌控者之说。
根据该新闻社获取的一份注册资料,Good Star公司于2009年5月18日,即在一马发展公司首次付款给沙地石油国际公司的4个月前,在塞舌尔群岛注册,接着于2014年5月2日解散。
调查人员指出,揭发Good Star幕后持有人极为关键,因为这将协助判断一马发展公司的资金是否被挪用或真的用于合法投资。
“若刘特佐是Good Star拥有人,则意味一马发展公司资金,没真的用于早前所指的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合作的能源投资项目,而是用于其它目的。”
报导指出,首相署没有针对“路透社”有关Good Star的报导做出任何回应,一马发展公司和大马财政部,更是拒绝回应。
询及沙地石油国际公司是否为Good Star持有者时,该公司也没有直接回应,其位于伦敦的律师事务所仅代为回应,指顾客否认与一马发展公司的合作项目涉及任何不当行为,且已归还所有一马发展公司提供的投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