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招印钞 满街用 女郎得逞11次监3年
(新加坡22日讯)欠放贷人逾3万元(9万令吉),大马女销售员想出“妙计”,用彩色打印机在家里自印伪钞,没想到竟给她11次得逞,将伪钞消费后找回真钞,昨天被判监禁3年。
这几宗使用伪钞的案件,于去年11月4日至11月7日之间发生。36岁的被告拉杰丝瓦莉被控11项使用伪钞的控状,控方以其中两项提控。被告认罪后,被判监禁3年。
案情显示,去年11月,被告在新山住家上网下载100新元钞票的图片,并用彩色打印机印出几张百元伪钞。
之后,被告在去年11月4日至11月7日间,多次在各个快餐店、便利商店和零售店使用伪钞。
调查显示,去年11月4日晚上9时,被告到冯星椰浆饭店买了一瓶2元的饮料,并用一张百元伪钞付钱。收银员当时没察觉到钞票是假的,便收下还找了98元(294令吉)给被告。
只使用打印机
隔天,另一名员工惊觉百元钞票是假的,立刻报警。
去年11月7日下午5时27分,被告到兀兰长堤坊的德州炸鸡快餐店买了价值3元3角的马铃薯泥,并以一张百元伪钞付费。收银员当时没察觉到钞票是假的,还找了96元7角(290令吉)给被告。
之后,快餐店的经理在点算那一天的收入时发现被告给的伪钞,当天报警。
代表律师求情时透露,被告因为欠放贷人3万7000元(11万令吉),还债心切才会出此下策。
此外,被告已向受害者做出全数的赔偿,因此促请法官轻判。
只买小额东西
被告买的东西多数少过10元,4天来干案的手法单一,吃过的快餐多元,有时一天会在同一家购物中心到3家不同的快餐店消费。
案情显示,被告多数在快餐店、零售店或便利商店使用假钞。
控状显示,被告以相同手法在面包物语、肯德基、摩斯汉堡、7-11便利商店等地方使用伪钞。去年11月7日,被告在兀兰长堤坊干案。她下午先到摩斯汉堡,下午5时27分到德州炸鸡快餐店买了3元3角(9令吉90仙)的薯泥,下午5时33分再到肯德鸡买了4元(12令吉)的汉堡。
因此,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以“不高明”来形容她的干案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