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陳梓健
(吉隆坡22日訊)有人要威風,就有人提供服務!
假冒我國交警護航開路太遜了?這回竟有人弄來比我國交警摩哆價錢更貴、體積更大、馬力更高、笛聲更響及設計更拉風的美國交警摩哆,光明正大為富豪護航開路。
一名重型摩哆銷售員,暗中找來美國拉斯維加斯警方的大型摩哆,大膽為10輛重型摩哆、1輛豪華休旅車及1輛轎車的“富豪團”開路;途中被正牌巡警撞破,當場落網。
令警方吃驚的是,39歲的嫌犯膽大包天,在假冒“賭城交警”執行護航任務時,竟僅穿便服。
此案于昨晚10時45分,在隆市東姑阿都拉曼路前往獨立廣場方向的路段被揭發。
12輛被護送的“富豪團”司機,驚見警察出現立即作鳥獸散,拋下冒牌交警逃走。
吉隆坡交通調查和執法組副主任莎菲益副警監,今早在隆市交警總部召開記者會披露,嫌犯騎乘的哈雷重型摩哆,印有拉斯維加斯警隊徽章,馬力高達1600cc,市價約15萬5000令吉,比我國交警用的還要好。
“該輛摩哆的警笛聲量,也比我國警方摩哆的警笛還要響亮。”
車主另有其人
我國警隊的摩哆馬力,最高只是介于1000cc至1200cc之間。
莎菲益說,警方暫不確定該輛摩哆是否曾經過改裝,或只是被人裝上警燈、警笛、拉斯維加斯警隊徽章與“POLICE”的字眼,一切仍待調查。
他指出,警方事后查悉該輛重型摩哆並非嫌犯名下所有,警方目前仍在調查車主身分。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70(冒充公務員)與1967年警察法令21條文,調查此案。
聲稱只是為友人開路
“我只是幫朋友開路而已!”
莎菲益披露,嫌犯落網后聲稱只是為友人開路,但警方仍會調查他是否涉嫌冒警收費為人護航開路。
他說,嫌犯當時穿著便服,為10輛川崎(Kawasaki)重型摩哆、1輛豐田Alphard豪華休旅車與1輛國產PREVE轎車護航開路,當時警方未能掌握這12輛交通工具的車牌號碼。
他說,警方將追查這12輛交通工具司機和車主的下落。
只有警方有權開路
莎菲益強調,在我國只有警方才有權開路,公眾人士若私自為任何人開路或護航,即屬違法。
他說,嫌犯當時騎的是哈雷重型摩哆,摩哆的左右與車廂都印有拉斯維加斯警隊的徽章,摩哆車頭也印有“POLICE”字眼,且前后都裝飾了警燈與警笛。
“我國交警的警車或摩哆印的是‘POLIS’字眼,並非‘POLICE’。”
他說,嫌犯非法開路時,警燈與警笛都處于操作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