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馬頭條】團體上門收民眾放心捐 有執照更好辦
檳再回收服務須申請准證
報導 / 攝影:陳佩欣
(檳城23日訊)檳州政府在6月1日開始落實“2016年可再循環垃圾分類及收集可再循環垃圾服務准證”條例,在這項條例下,所有收集可再循環垃圾的公司、非政府組織、團體及個人,都必須申請執照,否則將受對付。
《中國報》記者針對此事,訪問3個有收集再循環垃圾的慈善團體,即慈濟、淨蓮慈悲院及伊甸殘障服務中心。
受訪的負責人說,他們並不知需要申請執照,一直以來都沒有申請執照,也不知道需申請執照。其中伊甸殘障服務中心資源回收組組長,更是向記者詢問要如何申請准證。
伊甸殘障服務中心資源回收組組長方漢枝認為,州政府落實申請准證條例,對他們來說更方便。
她解釋,若所有回收中心都有准證,他們拿著准證到外收集再循環物品時,也較方便。
“有些人或是管理機構,對沒准證回收中心有所警惕,也不太願意將再循環物品交給沒准證回收中心。”
收入充慈善機構開銷
方漢枝說,該中心會員每天會根據時間表,到不同高樓收集再循環物品,他們會在前往收集再循環物品前,通知並獲管理機構同意。
“會員到每層樓收集由居民放在門口的再循環物品,然后羅厘會將再循環物品,載到峇央峇魯回收中心,我們再進行分類后,售賣給回收公司。”
她說,他們每月可從回收再循環物品中,獲得約1萬5000令吉,這筆費用將會作為補貼會員的津貼,以及該中心的開銷。
上述3家中心回收再循環垃圾所獲,皆是作為慈善機構的開銷,淨蓮慈悲院是將有關收入用在照顧老人家們、慈濟是用在洗腎中心,至于伊甸殘障服務中心則是作為發給殘疾人士的津貼。
與商業執照不同
慕巴拉接受《中國報》本報記者訪問時解釋,目前垃圾回收公司擁有商業執照,落實再回收垃圾條例后,業者須同時也獲“收集可再循環垃圾服務准證”,否則就屬違法。
“就算非營利機構或慈善組織,若有收集可再循環物品都須申請‘收集可再循環垃圾服務准證’。”
他說,收集可再循環垃圾服務准證,將會是全新類型准證,是一種“活動”類型准證,與過往商業執照(Lesen Premis)不同。”
此外,針對收集再循環垃圾,個人也須申請准證一事,慕巴拉說,根據條例,所有回收可再循環垃圾單位及個人都須申請准證,但他坦言,要個人去申請准證是一項大挑戰。
“我們會分階段落實,主要針對商業公司、非政府組織及慈善機構,也會在全面落實前,邀請負責人前來,向他們解釋為何需要申請准證,及申請准證程序。”
他說,落實准證政策,是監督可再循環垃圾去處,如非營利組織是從哪裡收集可再循環垃圾,然后會送到哪裡。
“一旦他們申請准證后,每月須準備再循環垃圾數據及文件給市政廳。”
他說,根據檳島市政廳數據,檳島有91再循環中心,其中49個有商業執照,另42個沒商業執照,沒商業執照的包括一些非營利組織。
淨蓮慈悲院置鐵桶回收
淨蓮慈悲院創辦人覺蓮法師說,該院沒到外收集再循環物品,而是在大門處放置鐵桶,讓民眾將再循環物品放入桶內。
“我們自2001年創院開始,就有收集再循環物品,一直以來都不需准證。”
她說,該院較注重在收集舊報紙及紙皮及舊衣物等。
“我們將再循環物品售賣給指定回收公司,當再循環鐵桶滿了,就致電給回收公司來收集再循環物品。”
她說,該院平均每月從售賣可再循環物品中,獲約1600令吉,這筆款項將用作該院開銷。
詢及落實再循環條例后,所有收集可再循環垃圾單位,包括非政府組織及慈善機構,都須獲准證一事,覺蓮法師認為這會對他們造成麻煩,因為他們也不知要如何申請准證。
“不過,若州政府已經制定法令,我們也只能遵從。”
可收獲30噸物品
跑馬園慈濟月入1萬
跑馬園慈濟環保教育站站長邱潔耀(濟耀)說,慈濟在檳城有環保教育站,其中兩個在檳島,一個在威省。
他說,跑馬園慈濟環保教育站每月平均可獲20至30噸再回收物品,售賣后可獲約1萬令吉。
“這筆費用是用在慈濟開銷上,我們開銷很大,這筆錢不足應付開銷。”
詢及落實條例后,所有收集再循環物品的非政府組織及慈善機構,都須申請執照,邱潔耀指,他並不知需要申請執照。
“不過,在執照方面,我們會有捐獻組的負責人負責。”
此外,一名慈濟員工在受訪時說,慈濟開銷很大,包括需應付洗腎中心費用。以往,慈濟開銷中有三分之一是來自售賣再回收物品所得。但如今隨著開銷越來越大,加上售賣再回收物品價格越來越低,因此售賣再循環物品所獲,也只夠維持部分開銷。
慕巴拉:下月尋求通過
申請費每年70
檳島市政廳城市服務局主任慕巴拉透露,當局將在7月市政廳會議,尋求通過“收集可再循環垃圾服務准證”條例,未來收集可循環的慈善機構,每年必須繳付70令吉的申請准證費。
他說,市政廳目前正處理“收集可再循環垃圾服務准證”文件及程序。一旦上述條例通過過,收集可循環垃圾的商業公司、非政府組織及慈善機構都需申請准證。
“其中商業公司的准證每年是100令吉、慈善機構則是每年70令吉,而個人是每年50令吉。”
他今早在檳島市政廳會議后,這么回答記者提問。
他指出,預料該條例在7月通過,8月會落實,而落實后違法者若被提控上庭,將會面對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坐牢不超過1年。
“無論是收集員或是交出垃圾者,都會面對法律的行動。”
他也透露,自上月落實垃圾分類法后,當局每週六已到100個住宅區收集可循環垃圾,目前每週可收集大約2000公斤的可循環垃圾。
他強調,檳州在今年會以教育性為出發點,並不會提控沒有分類垃圾居民,而是會發出通告罰款而已。
“不過,‘收集可再循環垃圾服務准證’則沒有教育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