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利器阻充公爆竹被控 男子否认有罪保外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持利器阻充公爆竹被控 男子否认有罪保外

 ■持利器阻止关税局官员充公爆竹烟火的男子,到北海法庭面控。

■持利器阻止关税局官员充公爆竹烟火的男子,到北海法庭面控。

(北海23日讯)一名有黑帮势力的男子,被指持利器阻止关税局官员充公爆竹烟火,今早在北海法庭面对两项控状;他否认有罪,获准共以1万5000令吉保外。



52岁华裔被告纪育明(译音)被控于今年6月15日下午5时30分,在其拉惹乌达一栋组屋底楼的商店单位拥有4148箱各爆竹烟火,价值1万2898令吉。

被告抵触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d)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135(1)(iii)条文下被定罪。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少过10倍的货物总值,以及不超过20倍的货物总值,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指被告持利器阻止官员执法,触犯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6(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36(a)(i)条文下被定罪。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今日在没有辩护律师下出庭面控,他聆听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否认有罪,被告获推事批准在首项控状中,以1万2000令吉保外,在第二项控状则获准以3000令吉保外,案展7月26日。

承审此案的推事为菲道斯,主控官为A.尤瓦拉仁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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