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非法要重選” 逾期舉行.業主抗議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選舉非法要重選” 逾期舉行.業主抗議

27名業主在購物中心前集體抗議,抨擊選舉大會因逾期舉辦不合法。次排左5起為劉博文及丹甘。
27名業主在購物中心前集體抗議,抨擊選舉大會因逾期舉辦不合法。次排左5起為劉博文及丹甘。

Pandan Safari Lagoon選舉大會風波
(班丹23日訊)蕉賴班登柏蘭嶺Pandan Safari Lagoon購物中心業主抗議,指近召開的聯合管理機構(JMB)選舉大會不合法,要求重選!



約27名業主今早在已關閉的購物中心前高舉橫幅集體抗議,抨擊週一在安邦再也市議會大廈召開的選舉大會因逾期舉辦,並不合法,同時還有許多對業主不公平的狀況,包括符合資格的業主不獲投票權、拖欠管理費的名單資料有疑點等。

國陣蓮花苑投訴局主任劉博文指出,市議會建築委員會于5月10日發出通告,指示聯合管理機構必須在30天內召開大會選出新委員,但大會在20日才舉辦,已超過了期限。

沒服務管理費不公



他說,根據市議會在大會所提供的可投票業主名單,資料並不齊全,且所記錄的拖欠管理費數據也不正確,引起業主不滿。

“已還清管理費的業主被指還拖欠債務,有的甚至投訴在沒有簽署任何合約下,產業單位卻被賣給了第三者,沒有資格投票。”

他今日出席抗議活動時,這么指出。出席者包括購物中心業主協會主席丹甘。

劉博文說,有些沒繳付管理費的業主,是因為不滿管理層沒提供服務的同時,所征收的費用也不公平。

“沒有出租的小店面,須繳付每平方尺80仙的管理費,但超市只需要繳付每平方尺15仙管理費,管理層辦公室則每平方尺2仙,這對業主不公。

“我們限時市議會一週內答應重選,否則將申請庭令要求重選。”

建築物委會:須有充分理由

建築物委員會代表阿蒂拉說,業主可致函要求重選,但必須提供充分的理由。

她接受劉博文電訪時說,週一的聯合管理委員會選舉大會是由建築委員會召開,因聯合管理委員會並沒有遵守指示在期限內舉行大會。

“如果業主不滿,可以上訴,但必須有充分的理由支持,包括需要超過四分一人數要求重選。”

她建議業主們寫致函,再由市議會審核。

不准投票
★陳慶豪(業主)

因管理費的問題起訴之前的聯合管理委員會,獲勝了,理應有權參與投票,但選舉大會當天建築委員會以我尚欠管理費為由,禁止我投票。

單位被賣
★黃志華(57歲,業主)

1999年購買單位開始,一直有繳付每月100多令吉管理費,沒有拖欠管理層任何費用。

但在2015年6月接獲一封信函,指我的單位已出售給一間中國集團,對方向我追討2014年3月1日起拖欠的租金4128令吉,讓我感到錯愕,還說我不繳付欠債,就會採取法律行動。

我不知道單位何時出售,我沒有簽署過任何合約,因此我前往報警,尋求保障。

沒欠費用
★陳玉梅(業主)

當天我出席選舉大會,卻被指拖欠管理費不讓我投票,之后我出示了單據,證明我一直都有繳付管理費至2015年12月,但也不獲理會,而是拖到最后一分鐘才讓我投票。

莫名欠錢
★伍志明(47歲,業主)

我原本拖欠3萬8000令吉的管理費,但在2011年,管理層說我只需要繳付3000令吉,並把單位出租給管理層,所有債務就一筆勾銷,沒想到週一的選舉代表大會卻顯示我還拖欠管理費,且欠至4萬6000令吉。

債務累積
★黎江友(57歲,業主)

我也是因為拖欠5萬5000令吉的管理費,接受了管理層的獻議,只需要繳付3000令吉並把單位出租給管理層,所有債務就一筆勾銷,最后發現債務累積至6萬3000令吉,不能投票。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