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仲裁判決執行 朴泰桓申請庭令

(韓國‧首爾24日綜合電)為了維護自己參加里約熱內盧奧運會的權利,韓國泳將朴泰桓作兩手準備,宣佈將向首爾東部地方法院申請採取權利保護措施,請求法院臨時決定,如果國際體育仲裁庭判決自己勝訴,以法庭命令讓自己得以參加參加裡約奧運。

這位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金牌榜名的泳將,在2014年9月的飛行檢驗被查出使用禁藥遭禁賽18個月,禁賽期今年3月屆滿后參加了韓國全國賽爭奪奧運會參賽資格,並在參加的4個項目全部達到里約奧運的A標;但是韓國奧委會(大韓體育會)上週裁決,維持犯藥禁運動員禁止代表國家3年的決定。

里約奧運會游泳賽的報名截止日期為7月18日,現年26歲的朴泰桓已入稟瑞士洛桑的國際體育仲裁庭提出仲裁請求,但韓國奧理會延緩仲裁庭的審理進程,並表示不會接受仲裁庭的裁決。

為了確保仲裁庭的裁決能夠獲得執行以保護自己的權利,朴泰桓決定向法院申請保全參賽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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