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不對辦冒簽增保單 商人誤信經紀虧12萬

(芙蓉25日訊)六旬商人聲稱受到女保險經紀的誤導,拿出27萬養老本購買“貨不對辦”的保單,更被保險經紀冒充其簽名私自增加保單,在要求退保后只成功索回14萬5000令吉,蒙受12萬5000令吉的虧損。

化名為阿公的受害者(66歲,來自波德申)今日在武吉甲巴央區州議員謝琪清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揭發此事。

他透露,他本身是于2014年在一家診所看病時,認識年近30歲的女保險經紀“阿婷”,當時對方不斷遊說他購買保險,最終他拿出約27萬令吉的養老本通過對方購買保單。

短期可獲利

他說,他購買保單的供期分別為每月供1056令吉、每月100令吉、15萬令吉及10萬令吉,分別作為一年的“定期存款”,並被告知可獲得7至13%的利潤,一共是4份保單。

他指出,4份保單分別從2014年3月開始陸續購買,他答應投保主要是“阿婷”指有關保單類似銀行的“定期存款”,只要存放1年至5年,便能連同本錢獲得7%至13%的利潤。

根據阿公聲稱,有關保單形式包括雙倍現金回饋、投資等。

他說,在向“阿婷”購買3份保單后,“阿婷”指他一人不能同時購買過多的保單,他便將最后的10萬令吉以兒子及孫子的名義購買,但“阿婷”竟冒充其簽名,私自把10萬令吉分作8萬及2萬令吉保單,投保屬于投資及雙倍現金回饋的保單,以致他在不知情下保數數量增至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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