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匪駕名車搶窗簾店」案 扣2華青起獲2轎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4匪駕名車搶窗簾店」案 扣2華青起獲2轎車

■阿茲曼(左2)宣布偵破「4匪駕名車搶窗簾店」案,警方3小時後迅速扣查2名華裔男子,及起獲匪徒棄置的馬賽地名車。
■阿茲曼(左2)宣布偵破「4匪駕名車搶窗簾店」案,警方3小時後迅速扣查2名華裔男子,及起獲匪徒棄置的馬賽地名車。

(麻坡26日訊) “4匪駕名車搶窗簾店”案,警方在案發3小時後,迅速扣查2名華裔男子。



麻坡警區主任阿茲曼今日在記者會指出,警方是在巴莪一帶先後扣查31歲和32歲的男嫌犯,他們有3至7項犯罪前科,其中一人也是柔南區的通緝犯。

他指出,警方共起獲馬賽地名車和國產邁薇轎車,其中一輛為報失車,2名嫌犯將被扣留7天,協助警方進一步調查。

賭風猖獗



他透露,2名嫌犯偕同另2名同黨,在週六早上11時許,共乘馬賽地到巴莪一家窗簾店搶劫時,遭到事主和民眾反抗,並在逃走時匪車擋風玻璃也被砸破;匪車事後被發現棄置在巴莪新港一排店屋的後巷。

另外,阿茲曼指出,歐州足球錦標賽比賽期間,已導致本地賭風猖獗,警方反傷風化、肅賭及私會黨取締組已從6月10日至7月10日,展開突擊掃蕩賭球活動。

“截至本月25日,警方在5次突擊行動中,成功扣查4名年介26歲至49歲,被懷疑涉及為賭球集團充當卜基的男子。”

他說,警方在所有行動中起獲3425令吉現金,及4台手機,以及網上賭注11萬5274令吉。

警方將援引1953年賭博法令第6(3)項條文下,提控這4人;罪成者可被罰款不少過2萬令吉,及最高不超過20萬令吉,並可被判坐牢不超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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