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马头条】大士爷,你送我保 发展商胜诉.盂兰会上诉
地点:日落洞馨园公寓
(槟城26日讯)日落洞馨园公寓大士爷被发展商逼迁!
“入住”馨园公寓(Symphony Park)底层祈祷场所单位已3年的大士爷盂兰胜会,在发展商于今年2月24日获得法庭下判胜诉并取得庭令后,随时将面临被驱赶的命运。
接获馨园公寓大士爷盂兰胜会同仁投诉的行动党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今午召开记者会时说,发展商向土地局申请分层地契时,并没把该公寓底层约2000平方尺的面积呈报为非伊斯兰祈祷场所,反之把有关面积列在发展商名下。
指只是技术上胜诉
“发展商这次在法庭上胜诉,只是技术上的‘胜利’,发展商能胜出原因,是因有关单位分层地契已在发展商名下,以及大士爷盂兰胜会在3年前迁入底层单位时,并未获得前管理委员会(MC)正式批准,而只是口头上协议。”
他说,如今盂兰胜会已获得管理委员会新管理层的支持,可向槟岛市政厅提出要求,以便要求把约2000平方尺面积的非伊斯兰祈祷场所交给盂兰胜会,以充作公众膜拜场所。
黄氏说,盂兰胜会也在同年3月14日向法庭提出上诉,以要求暂缓执行令,但目前案尚未定下聆审日。
另一方面,盂兰胜会理事会主席蔡亚峇说,今日召开记者会旨在向外宣告,该会已获新成立管理委员会的全力支持。这也消除了先前盂兰胜会遭管理机构反对,再加上发展商不认可,以致理事会败诉的困境。
宗教场地他用市厅有权对付
黄伟益放话,发展商若将原本应移交给槟岛市政厅的公寓非伊斯兰祈祷场所或公共设施,改为储物室,市政厅有权采取行动。
他说,馨园大士爷盂兰胜会目前“入住”的祈祷场所,经查证槟州土地局,确认为“非伊斯兰宗教膜拜场所地”(ribi)。
他指出,尽管该膜拜场所尚未移交市政厅,但市政厅仍有权决定其用途,发展商方面无权干涉,也不能将其作为非宗教用途,比如把这场所改为储物室用途。
“市政局也有权援引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对上述发展商采取行动。”
黄伟益是针对发展商被指将馨园公寓,作为非伊斯兰祈祷场所在194个面积(约2000平方尺)单位下划分出的3个单位中,2个单位转为储藏室用途一事,作出劝告。
黄伟益:部分发展商
为占为己有没呈报
黄伟益说,槟州有不少发展商在为有关公寓申请分层地契时,没清楚列明及呈报祈祷场所或公共场所,以将有关公共单位占为己有!
他促请槟政府正视上述问题,并通过修改政策,以避免这问题再次发生。
“据了解,馨园的非伊斯兰宗教膜拜场所并没清楚呈报此事,土地局已承认是当局的疏忽。”
他说,一般上,当有关发展计划完成后,发展商理应将宗教膜拜场所移交市政厅,可是在一些情况下,发展商可在市政厅批准下不必移交。
他强调,尽管有关场所没移交,发展商也不能把它作为其他用途。
他说,他将会要求市政厅介入,以调查为何上述宗教膜拜场所未移交市政厅。
出席记者会者包括馨园新管理委员会主席王德明,及大士爷盂兰胜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