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呈诉讼者冻结资格 特大改章程.之前不追究
(加影26日讯)董总今日召开特别会员代表大会修改章程,当中议决会员、中委或常委一旦将该会事务诉诸法庭,将丧失资格或被冻结职务;唯不追究之前董总的法庭诉讼。
董总章程修订小组召集人拿督陈国辉指出,董总不希望再有劳命伤财的事件发生,因此才提出这项修订。
不过,他说,特大通过的修正条文必须在60天内提呈给社团注册局,在当局批准后才生效,换言之,董总之前的官司,任何人把董总案件提呈法庭,都不会追究。
改章程非针对任何人
董总主席拿督刘利民强调,此次地震修改章程并非针对任何人。
此外,刘利民针对媒体报导指董总官司耗资300万令吉,向华社和媒体作出澄清,他说,财政张锦祥已在会议上汇报,董总过去一年来的官司并无动用到董总一分一毫。
“是爱护华教人士给予我们的协助和帮忙,董总代表律师给予我们特别优惠,我只能这样报告,到底花多少钱,我们不能在这里公布,至于谁控诉官司耗资300万令吉,还是500万令吉,你们(媒体)应该去询问当事人。”
“我们的(官司)费用是华社筹集,希望华社不要被人家误导。”
张锦祥也在记者会上,向媒体汇报,董总之前的诉讼并无动用董总的钱,并感谢华社关心董总财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