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星期其中一天的封面頭條,3個字簡潔有力,闡明了兩宗槍殺案的干案模式,也隱喻了我國槍械管制的大漏洞!
屈指一算,這個月內發生的槍殺案已有3宗:一宗在雪州莎阿南,華裔商人魏添富在收費站被獨行摩哆槍手貼車擊斃;第二宗在鵝嘜峇都交通圈附近,印裔兄弟被槍手射傷;同一天在砂州美裡,公正黨候選人比爾加勇被槍手射斃。
這3宗都是記者接獲消息、採訪處理和上新聞的槍殺案,還不包括暗地裡發生、被靜靜處理掉的類似案件(不上報紙不代表沒發生,對吧?)。
這3宗槍殺案,警方所起獲的彈殼都屬不同類型的槍枝。老實說,我國還是有槍械管制,要申請持槍執照需要很多文件和活動警區主任的批准,這些槍手的槍械到底哪裡來?
哎呀,問了很蠢的問題!別說槍械管制,其他的私煙、私酒、毒品,甚至執法部隊的紀律管制都做不太好,這些有私會黨惡勢力撐腰的槍手,神龍見首不見尾,你能管嗎?
法令形同虛設
美國總統奧巴馬從上任到要卸任的整整8年,槍械管製法令儘管還沒妥妥訂案,還是成功提高了支持率,訂案指日可待;我國法律一直都存在槍械管製法令,不需要經過提案、三讀和投票過程,卻苦于無人嚴謹執法,導致法令形同虛設,危機四伏。
槍手有槍、搶匪有槍、竊賊有槍、毒販有槍、大耳窿有槍、私會黨員有槍………寶寶覺得怕怕,但寶寶說不出口。
社會新聞組記者經常報導和這些人有關的新聞,老闆,能不能寫封信給我去申請一把槍自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