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厅拉队取缔开罚单 公寓民宿被令停业
地点:时代广场第二期公寓
(槟城27日讯)槟岛市政厅执法员今早拉队前往时代广场第二期公寓,取缔15间非法经营的民宿,其中4间民宿的业主当场接到250令吉罚单,同时被勒令立刻停止经营。
取缔行动在行动党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槟岛市议员王宇航及该公寓共管机构成员陪同下展开。根据该机构记录,第二期公寓共有15个单位在经营民宿,唯取缔行动中,只有4家有住客来应门。
黄伟益在记者会说,市政厅执照组、建筑组及发展规划组等官员,执行此次行动。有4个单位的住客来应门,他们分别是新加坡、澳洲及加拿大人,其余单位无人应门。
4业主被罚250
他说,执法员已开出罚单给4个单位业主,每人罚款250令吉。其余业主也将收到立刻停止营业的通知书。若仍继续经营,不排除将被控上法庭。
他说,除了第二期公寓,第一期公寓也有约50个单位正在经营民宿,他们预料在开斋节后展开另一次取缔行动。
不愿透露名字的共管机构领导人说,他们统计过,在年尾的旅游高峰期,50间民宿为该公寓带来650名短租住客,今年5月份则记录到435人。
他们说,这些来来去去的住客不只带来噪音问题,也可能破坏公寓设备,因为他们非长期住户,不会爱惜公寓设施。有些单位还住进许多人,造成安全隐患。
庄金德:带上房屋仲裁庭
时代广场第二期公寓业主之一庄金德说,他们当初购买的是服务式住宅,而且业主有权力将产业做任何形式的出租。他们对共管机构的行为很不满,已将此事带上房屋仲裁庭。
声称在时代广场拥有一个单位的庄金德,目前也将其单位用做短租。他说,他并非经营民宿,民宿的定义是屋主也必须住在那里,而他们只是将没住的屋子出租,并没有法律禁止业主出租产业。
他说,本来其屋子是在吉隆坡工作的女儿偶尔回来住,但每次其女儿拖着行李回来,就被居民指责为民宿住客,受到不友善对待,最后女儿也不肯住了,他就将屋子改做短租。
来自新加坡的庄金德也说,购买时代广场公寓的业主多数是外国人,此事造成他们很大困扰,包括他在内的一班业主已将此事件带上房屋仲裁庭,要争回自己的权益。
黄伟益:非服务式住宅
不可日租或周租
黄伟益说,时代广场的公寓属于住宅,业主可以自住或者长期出租,但不允许以日租或周租方式,出租给非亲属或朋友关系的游客,这被视为一种商业行为。
“市区也不允许经营民宿(homestay),在槟岛可以合法经营民宿的只有3个地区,而且都是在郊区,即直落巴巷、浮罗勿洞以及新路头;威省则有6个地区可经营民宿。”
他说,经营民宿的业主认为他们的产业属于服务式住宅(service residential),但他们都被人误导了,事实上时代广场的公寓都属于住宅(residential),只有楼下的店舖是商业单位。
“只有服务式公寓(service apartment)可以用来短期出租给游客,而这些公寓的日常水电费都是商业算法,比住宅的算法贵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