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拒歸還抵押金 金額少於5000可自行入稟
房東拖欠抵押金不願歸還,該如何追討。
⊙鄭先生指出,他的親戚在外租了一個公寓單位,期間每月按時繳租,租期到后也特意在搬走前先清理干淨,才歸還鑰匙。
“當時親戚的房東對屋子狀況很滿意,也口頭說將在幾日內退還近2000令吉抵押金,我親戚就把鑰匙還給房東。”
他說,豈料過后該房東開始諸多藉口,拖延了3星期仍不歸還抵押金。
“我的親戚到對方店內等候也拿不回,對方只說會找時間轉賬。”
他想了解,他們如何能追討回該筆錢?另外,若下次面臨同樣情況,是否有辦法在當下保護自己權益,比如拒絕交出鑰匙直到對方歸還抵押金?
★麥嘉強律師
事主可透過法律追討該筆抵押金,由于牽涉金額少于5000令吉,事主可無需聘請律師,自行前往法庭,根據指示填妥相關文件和進行所需程序。
至于可否在房東未還定金前,扣著其鑰匙,則要看租約合同內容,通常租戶會以該筆定金取代最后2個月租金,以避免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