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誘小女生傳裸照 家長查閱女兒手機時揭發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男教師誘小女生傳裸照 家長查閱女兒手機時揭發

■婦女醒覺中心籌款大使拿汀甄安妮(左起)、駱清桂、張念群、章瑛和沈志強,在“保護馬來西亞的孩子”圓桌談論結束后,談論性侵害課題。
■婦女醒覺中心籌款大使拿汀甄安妮(左起)、駱清桂、張念群、章瑛和沈志強,在“保護馬來西亞的孩子”圓桌談論結束后,談論性侵害課題。

(檳城27日訊)負責疏導(Grooming)女小學生的男教師,竟然誘導小女生,自2013年開始傳送本身裸照給他“細賞”!



此事是直到學生家長今年查閱女兒手機時,始發現女兒與教師訊息內容猥瑣,進而揭發震憾杏壇的事件。

在檳城某所小學執教的男教師,在事件東窗事發后向校長俯首承認,此事也已稟報教育部並要求徹查,但事隔多月仍毫無進展。

檳州婦女醒覺中心執行董事駱清桂說,截至上個月接獲的通知,涉案男教師仍未接受任何處分,繼續執教。



詢及該名家長是否已針對事件報警時,她說,家長將事件帶上教育局時被告知,若受害者選擇報警,則將全權交由警方調查處理。

“在考量對孩童成長的影響,家長最終決定不報警,並將事件交給教育局調查,爾后轉交教育部徹查。”

駱清桂說,目前該名女學生已升上中學,但此事仍受到該校校長和女學生家長關注。

駱清桂今早在光大,出席檳州婦女發展機構(PWDC),主辦“保護馬來西亞的孩子”圓桌談論時,這么指出。

駱清桂促擬標準作業程序

駱清桂認為,教育部應制定最佳的標準作業程序。

“以上述事件為例,教育部接獲投報后,應立即暫停涉嫌教師職務,轉調擔任行政事務,避免涉嫌教師擁有直接接觸其他學生的機會。”

她說,教育部也需展開有效率的調查,一旦證據確鑿,則直接開除行為不當的教師。

“教育部習慣性調任有問題的教師至其他學校,不是最佳解決問題的方案。”

與會者有行動黨古來區國會議員張念群、檳州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委員會主席章瑛,及大山腳區國會議員沈志強。

教局指沒接獲消息

據記者向檳州教育局和華校校長探悉,他們皆未收到男教師疏導女小學生發裸照的消息,因此相信事件與州內華小無關,且對該事件深感震憾。

受訪者皆認為,身為德高望重的教師,應為國家未來棟樑樹立好榜樣,並指涉嫌該事件的男教師,一旦證據確鑿,則需接受處分。

另外,目前是各所學校呈交卓越校長獎申請表格,一旦查出涉嫌教師在哪所學校執教,必會影響該校校長的評估。

“正如州內一所小學,去年因為教師處罰學生事件,無法在今年申請卓越校長獎。”

檳州教育局主任沙阿里則以“正在會議”為由,表明無法置評。

38%女性被男友性侵

駱清桂說,根據調查,86%性侵犯受害者是熟悉人幹下,其中38%女性是被男朋友性侵。

她也說,77%遭性侵犯受害者是未成年女性,其中有45%受害者介于13歲至15歲。

她說,雖然我國有法律保護婦女及兒童免受性侵和暴力,至于執法單位是否有執法,則另當別論。

“雖然數據也顯示我國性侵案件有下降趨勢,但它並非代表性侵事件發生減少。”

駱清桂相信還有很多受害者基于害怕,而不敢站出來舉報。

“受害者可撥打熱線15999,或接洽福利局、醫院、非政府組織等,勇敢舉報自身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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