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三年多訴訟終還公道 醫院需賠家屬6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經三年多訴訟終還公道 醫院需賠家屬6萬

 ■鄧廣達(右)和黃群蓉手持當年報導兒子事件的剪報,感嘆法庭的賠償判決也喚不回孩子。

■鄧廣達(右)和黃群蓉手持當年報導兒子事件的剪報,感嘆法庭的賠償判決也喚不回孩子。

「少年割包皮吸麻醉藥不治案」
(居鑾27日訊)“少年割包皮吸麻醉藥不治案”經過三年多的訴訟,新山地庭終于5月30日還家屬一個公道,有關醫院需賠償6萬48令吉給家屬和負責部分堂費。



家屬滿意判決,不過仍會致函衛生部及大馬醫藥理事會,投訴醫院及麻醉師不負責任及不夠專業。

2011年因進行割包皮手術身亡的少年是鄧文龍,事發時14歲,就讀國中一年級,其父母鄧廣達(52歲)和黃群蓉(48歲)今早與舅舅黃政權(41歲)一起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審訊結果。

黃政權代表發言時說,法庭判決新山公主醫院及麻醉師諾哈山要負責任,賠償6萬48令吉,不過動手術的醫生李錦忠(譯音)則不需為事件負責。



再多錢也換不回一條命

他說,家屬滿意判決,還家屬一個公道,但是錢並不重要,因為再多錢也換不回一條生命。

他說,家屬已決定致函給衛生部及大馬醫藥理事會,投訴醫院及麻醉師,在事件中不負責任和不夠專業,在病人生命危急時,沒有搶救而是轉到其他醫院。

“希望此事帶給大家一個警惕,學習一些醫療常識,不要完全相信醫院和醫生,避免類似悲劇重演。”

鄧廣達也說,希望借著孩子的不幸,提醒所有人,在動手術時必須非常謹慎,詢問清楚,包括麻醉的方式,以免發生意外。

他說,當時醫生只說可以用全身麻醉和局部麻醉,家人卻不了解當中的風險。

黃政權說,之前很多律師都認為這場官司不容易,但家屬還是堅持討回公道,如果民眾有碰上類似事件,可以聯絡他(019-7792288),他願意分享經驗。

鄧廣達:對麻醉藥心生恐懼

孩子疑因麻醉藥死亡,讓鄧廣達在2年前進行腎結石動手術時,對麻醉藥心生恐懼!

他說,2014年動手術時,和負責的麻醉師講述孩子的遭遇,並提醒麻醉師要檢查清楚他的身體是否對藥物敏感,非常擔心。

他追憶說,當年醫生沒有說明麻醉的風險,他是在法庭審訊時,才真正了解到是如此嚴重和危險的。

黃群蓉說,失去孩子很心痛,不捨得,這些年一直思念文龍,如果他還在,可能已經是大學生了,即使出來工作,也至少在身邊。

“獲得賠償一點都不開心,我們不要錢,再多錢都買不回孩子,但這筆錢是文龍留下的,我會給他弟弟讀書用。”文龍有一兄一弟。

新聞背景
鄧文龍對麻醉藥敏感陷昏迷

“割包皮吸麻醉藥不治案”發生于2011年11月,當時14歲的國中一學生鄧文龍,因為排尿有問題,到新山公主專科醫院檢查,並在11月15日進行割包皮手術。

手術后,鄧文龍疑對麻醉藥敏感,陷入昏迷,當天院方將鄧文龍轉到新山中央醫院,但情況沒有好轉,在11月17日去世。

其父親于2013年3月19日入稟法庭起訴院方及醫生李錦忠(譯音)和麻醉師諾哈山,經過三年多的審訊,新山地方法庭于5月30日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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