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小學生在男教師疏導下,自2013年傳送自身裸照給教師“細賞”,直至學生家長今年翻查手機,愕然發現女兒裸照,才揭發這宗震憾杏壇的事件。
該名在檳城某所小學執教的男教師,在事件東窗事發後向校長俯首承認,校方也上報教育部以求徹查,惟時隔多月卻毫無進展。
婦女醒覺中心執行董事駱清桂指出,根據該中心於上個月獲得的回函,該名男教師仍未接受任何處分。
“教育部應制定標準作業程序,調任有問題的教師到其他學校,並不是最佳解決問題的方案。”
她說,以上述事件為例,教育部應馬上暫停該名教師的職務,轉調教師擔任行政事務,以避免該名教師接觸其他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