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長:戰機僅進行目視識別 印尼沒迫降運輸機



■印尼空軍戰機攔截一架新加坡的塞斯納飛機。(檔案照)

獨家報導:邱仁傑

(吉隆坡27日訊)國防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指出,我國空軍C-130運輸機沒遭印尼空軍2架F16戰機攔截,印尼空軍沒有發出攔截迫降指示,反之只對我國的運輸機進行目視識別。

他指出,我國沒有輕視這次的事件,會繼續使用相同航線;我國認為,該架C-130運輸機是根據預定航線進行飛行訓練,事前已根據標準作業程序提交飛行計劃。

“當我們使用國際承認的航線飛行時,我們會全面留意飛行安全的問題;因此我指示空軍司令丹斯里羅斯蘭上將,行使我們使用這條航線的權利,同時與印尼當局接洽。”

他今日發表文告,這么指出。

他強調,根據1982年2月25日生效的《馬印有關群島國法律制度及馬來西亞東馬和西馬在印尼領海、群島水域及空域權力條約》第3章第8條款第1段(國家航空器),我國有權繼續和通暢使用有關空域。

他說,有關條約也闡明,我國軍用飛機可以印尼的領土、群島水域及領海上空的空域飛行,包括戰術演習,除了武器射擊外。

他指出,他會與印尼國防部長里亞米查反映,以表達我國對此事的關切。

根據文告,本月25日,空軍C-130(飛機呼號MEGA 207)在當天早上10時10分起飛,飛往納閩空軍基地;在中午12時03分,一架印尼空軍F-16戰機對MEGA 207進行目視識別,當時的位置距離納土納群島24海里,第2架F-16戰機則在MEGA 2071海里的后方。

MEGA 207試圖與F-16戰機進行通訊,但是沒有得到回應,隨后2架F-16戰機就離開有關空域。

印尼:攔截行動捍衛領空安全

這已非印尼空軍第一次在納土納群島空域驅逐外國飛機,印尼空軍也曾驅逐過美軍飛機;印尼認為,這些飛機是未獲印尼批准下,在印尼空域非法飛行。

其中部分案例有2015年9月23日,美國海軍的UC-12F飛機,曾在納土納群島空域遭印尼空軍攔截和驅逐;2014年10月28日,印尼空軍戰機曾在坤甸,攔截迫降一架新加坡的塞斯納飛機,當時執行攔截任務的印尼空軍戰機,甚至掛有R-73空對空導彈。

2014年11月,印尼空軍國家防空司令部發言人曾向《中國報》透露,任何民航機,若沒有飛行許可,就飛越印尼領空,印尼空軍有權讓戰機升空,攔截與迫降有關飛機。

當時發言人重申,任何由印尼空軍戰機展開的攔截與迫降民航機行動,不存在針對性,所有攔截行動是根據航空法律執行,捍衛印尼領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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