齋戒月群丐出動 乞一天賺200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齋戒月群丐出動 乞一天賺200

沙魯(拿手機者)拍下捐款箱,並會向宗教局官員查探是否有合法準證。
沙魯(拿手機者)拍下捐款箱,並會向宗教局官員查探是否有合法準證。

(亞羅士打27日訊)齋戒月行乞,45分鐘可賺60至70令吉,一天收入達150令吉至200令吉,比一般人一天的薪金還要高出許多!



配合齋戒月,吉打州福利局聯同其他6個單位到各大地區展開取締行動,共帶返4男女(3男1女)和一名孩童。

該局發現行乞人數有倍增跡象,有者也抱著女兒行乞,希望博取同情心。

受訪的乞丐坦言,他們一天乞討下來,所獲得的數額是十分可觀,甚至比福利局所給予的福利金還多。



乞討常客諾哈雅蒂(31歲)是在默貢伊斯蘭銀行前被捕,2年來已是2次被捕,她是抱著2歲女兒,一邊售賣零食,一邊乞討。

她說,每天從晚上7時開始擺攤,直至晚上11時30分,收入為150至200令吉。

她指出,每天都會擺攤,但因住家和擺攤處有些距離,因此會選擇乘搭德士,每趟費用為15令吉。

半小時可乞獲67令吉

諾哈雅蒂會到唐人街向零食批發商購買大包裝餅乾,再將零食包裝成小包裝。

另一名被帶返的行乞者莫哈末夫茲(53歲),擁有殘疾人士卡(OKU),他從昨日下午6時開始乞討,半小時的時間內就獲67令吉5仙。

他說,以往乞討的時間從下午6時至6時45分,約獲60至70令吉。

“以前我是售賣椰子生活,今年開始乞討,但我不知道乞討屬犯法行為。”

他直言,他每月可獲得350令吉福利局所發放的福利金。

捐款箱上冒官員簽名

哥打士打縣福利局官員賽夫說,諾哈雅蒂若只是售賣零食並不屬犯法,但此次她卻帶著女兒同行(行乞),並在攤檔口前擺放捐款箱,而捐款箱上,有冒充宗教局官員的簽名。

“雖然對方已是第2次被帶回福利局,但官員基於同理心還是給予通融,不對她採取行動,但若發現對方再犯,就會採取行動。”

他解釋,諾哈雅蒂與丈夫育有3名子女,分別為10歲、9歲及2歲,其“毒蟲”丈夫卻是監獄常客,因此諾哈雅蒂必須出外賺取生活費,另2名孩子則交由家婆看顧。

賽夫說,諾哈雅蒂的雙親也是弱勢群體,父親為殘障人士,母親有弱視的問題。

緬籍難民也被捉

在此次名為“精明幫助,避免詐騙”的取締乞丐行動中,有一名緬甸籍難民萊莫哈末,因語言不通,向官員解釋其年齡時,還雙手比4,拍打地面4下,似乎是在告知其已有80歲。

不過,在其難民卡中卻顯示其年齡為62歲,因此移民局官員會再調查該難民卡有無偽造嫌疑,

行動中,也有一名56歲雙腿不便的乞丐,因想要在年關獲取更多錢過年,而選擇乞討。

他坦誠,自己有獲得福利局每月發放200令吉福利金。

巡邏6地取締乞丐

哥打士打福利局官員沙魯指出,此次的取締乞丐行動中,執法單位分別到6個不同地區巡邏,帶走行乞人士。

他們於週日(26日)下午6時15分開始展開取締行動,取締範圍包括達魯阿曼體育館附近、萬順百貨商場外,以及新邦瓜拉、鸚鵡園、默貢英雄園的齋戒月市集等。

他說,參與的單位有,吉打州福利局、哥打士打福利局、伊斯蘭援助金機構、吉打州移民局、社團註冊局及警方等。

另外,沙魯及其他單位在達魯阿曼體育館的齋戒月市集時,發現有許多清真寺募捐桶安置該處。

沙魯指出,清真寺募捐都必須要有公函證明,但對方無法出示有關公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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