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27日訊)馬來西亞國民型華文中學校長理事會主席陳德祥說,教育部要求中三學生在進行初中三評估考試(PT3)的歷史科目報告時,索取報告考察地點的負責人簽名,旨在證明學生確曾“到此一遊”有做功課,但這並非強制性。
他講述,由于歷史科在PT3不需考試,所以學生需到一些歷史建築物訪問、收集資料,並要索取負責人簽名,以示證明學生真的已親身前往收集資料做報告。
“不過,教育部沒有強制學生必須拿到相關考察地點負責人的簽名,校方也沒有規定學生必須拿到最高領導人的簽名,即使看守職員也可以,最重要有當局的蓋章證明。”
避免學生抄襲作業報告
教育總監拿督斯里凱爾日前接受《新海峽時報》訪問時指出,中三學生在進行歷史報告考察時,只需索取相關考察建築物負責人或業者的認可證明或照片即可,不一定要當事人的簽名。
《中國報》今日訪問陳校長深入瞭解情況,校長說,校方給學生2週時間完成報告,本週內就要交報告了。
他說,報告可以個人或組別方式進行,主要取代考試。
“學生是放學后去考察地點訪問、收集資料及拍照等,然后將所有收集資料帶回學校,在歷史課時編寫內容。”
他認為,此舉旨在避免一些學生“取巧”抄襲他人作業報告,唯老師在課堂上是可以看到學生或整組人一起完成報告的,故沒強制要簽名。
詢及歷史報告取代考試措施實行多久,陳校長說,有3、4年了,早期是給學生2個月期限交報告,至今改至2週。
他說,報告是交老師批改評分,校方會保留學生的報告長達6個月,供教育部檢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