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算法由開會投票決定 沒繳管理費無權反對
住宅區更換新管理費收法不合理,不繳付卻無法投票反對該算法,應如何處理。
⊙蘇先生指出,他住在有地房產住宅區,當初發展商是申請為分層地契,該區有各類型房屋如三層、雙層和半獨立式建築。
“住宅區沒有會所,僅保安和閉路電視設備,當初管理費是每戶每月約250令吉,如今新管理委員會換了新算法,根據建築面積計算,每月需繳付最少450令吉。”
他指出,當初在共管机构(JMB)會議時,新管理委員會帶有恐嚇意味表明,若不通過新算法則無人管理該區,因此很多居民在未清楚狀況下通過,以新算法征收管理費。
“問題在于新算法對不同類型房子不公平,比如三層房屋佔地小,卻繳付比佔地大的半獨立式建築多的管理費。”
“我們向建筑物委員會(COB)投訴,但對方回覆此類爭議需透過共管机构會議投票表決,可是新管理委員指出,沒有繳付管理費的住戶是不能投票,只能旁聽。”
他補充,許多居民因不確定繳付了高漲的管理費,能擔保多票否決新算法,而不願繳付管理費。
他想了解,在上述情況,是否有任何仲裁庭可以提出投訴?
★林若輝律師
在上述情況,由于新的算法經過共管机构會議和居民投票同意,是生效的。
事主只能透過再次召開共管机构緊急會議,來反對上述新算法。
無論如何,事主沒有繳付管理費是無法投票,而且管理層有權向遲繳付管理費者征收利息和向建筑物委員會投訴,因此事主還是需要繳付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