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涉山竹园土地风波
(槟城29日讯)槟州地方政府主席曹观友今日傍晚向媒体证实,林冠英于傍晚遭反贪会官员带走,林冠英将面对两项控状,其中之一是反贪法令,另一则是刑事法典。
他说,首个控状是援引2009年反贪污会法令第23条文,针对彭丽君的公司申请转换土地用途的案件,即把农业用途转为房屋发展用途。
他说,有关土地转换用途的申请,当时虽获得槟州规划委员会批准,但之后该计划的规划准证遭槟岛市政厅否决。
“第2个控状是援引刑事法典第165(公务员不得接收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条文,有关林冠英被指以低价购买豪宅案件。”
他指出,目前为止,林冠英并没面对涉及有关山竹园土地的提控。
当记者询及在林冠英被扣查后,是否有安排替代首长人选,他说,此问题不存在,因为林冠英明早面控后,相信可被保释外出,届时行动党再召开紧急会议商讨。
另外,曹观友说,林冠英被扣留事件,与政治有强烈关系。
“我们知道国阵不会放过林冠英,他们希望见证事件如何会结束。”
他说,无论如何,槟州政府会尊重和配合事件调查,律师团也会全力以赴。
“审讯必需马上进行,彰显公义,以便林冠英可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