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涉山竹園土地風波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沒涉山竹園土地風波

(檳城29日訊)檳州地方政府主席曹觀友今日傍晚向媒體證實,林冠英於傍晚遭反貪會官員帶走,林冠英將面對兩項控狀,其中之一是反貪法令,另一則是刑事法典。



他說,首個控狀是援引2009年反貪污會法令第23條文,針對彭麗君的公司申請轉換土地用途的案件,即把農業用途轉為房屋發展用途。

他說,有關土地轉換用途的申請,當時雖獲得檳州規劃委員會批准,但之後該計劃的規劃准證遭檳島市政廳否決。

“第2個控狀是援引刑事法典第165(公務員不得接收任何貴重物品或禮物)條文,有關林冠英被指以低價購買豪宅案件。”



他指出,目前為止,林冠英並沒面對涉及有關山竹園土地的提控。

當記者詢及在林冠英被扣查後,是否有安排替代首長人選,他說,此問題不存在,因為林冠英明早面控後,相信可被保釋外出,屆時行動黨再召開緊急會議商討。

另外,曹觀友說,林冠英被扣留事件,與政治有強烈關係。

“我們知道國陣不會放過林冠英,他們希望見證事件如何會結束。”

他說,無論如何,檳州政府會尊重和配合事件調查,律師團也會全力以赴。

“審訊必需馬上進行,彰顯公義,以便林冠英可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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