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扣留所致死印裔青年案 證據不足4警員獲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涉扣留所致死印裔青年案 證據不足4警員獲釋

■死者達曼德蘭(小圖)年前在扣留所斃命案引起國人關注。(檔案照)
■死者達曼德蘭(小圖)年前在扣留所斃命案引起國人關注。(檔案照)

(吉隆坡29日訊)4名涉嫌在扣留所致死印裔青年達曼德蘭案的警員,今日再度逃過死劫;高庭基於控方無法證明被告有罪,因此宣判當庭釋放被告。



高庭法官拿督卡馬丁哈欣裁決時指出,他考量了控辯雙方的陳詞及4名被告自辯及證人的供詞後,認為他們的供詞無誤,決定釋放他們。

他說,法庭不同意控方在審訊時,指被告提出的不在場證據是偽造的,因為辯方在提呈書面證詞時,必須讓控方證人過目。

4被告無需再自辯



“所有被告在自辯時,已在證人欄內向法庭發誓不會給假口供,而且被告也有傳召證人證明本身的供詞,即沒有致傷死者,也無意致死死者。”

他說,有鑑於控方證據不足,因此宣布釋放4名被告,及無需再自辯。

4名被告聞判後,當場如釋重負,與家人哭泣相擁。

達曼德蘭是於2013年5月斃命於警方扣留所,由於遺體上有許多傷痕,包括雙耳與雙腳腳踝被釘書釘,成為備受矚目的扣留所命案。

根據達曼德蘭的驗屍報告,死者是因為遭到“多重鈍器創傷”,進而引發軟組織損傷擴散,才斃命於警方扣留所。

在這起案件中,有4名警員因涉嫌謀殺達曼德蘭而被控上庭,今年2月26日,上訴庭已推翻吉隆坡高庭無罪裁決,要求他們上庭答辯。

4名被告是哈里克里斯南警長、傑菲里警曹、莫哈末納哈伍長與莫哈末哈斯瓦迪伍長。

大馬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EAIC)於今年4月28日公佈達曼德蘭在扣留所死亡案調查報告。

報告顯示死者是死於警察暴力下,而涉案警員竟為了掩蓋罪行,不惜串謀編造扣留所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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