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馬29日訊)10天前涉及毆打及剁掉老婦的左腳腳板,19歲搶劫犯今日被控企圖謀殺罪狀時俯首認罪,被判坐牢11年。
被告莫哈末菲克里(無業),在通譯員宣讀控狀內容后,在地庭法官達祖基阿里的面前認罪。
控狀指被告本月19日下午5時,在樂馬區甘榜丹容樂浪的女傷者默宋默達(89歲),拒絕把錢交給被告后,遭被告以利器剁斷左腳腳板,觸犯刑事法典307條文(企圖謀殺)。
在此條文下,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較早時,主控官哈絲玲達副檢察司促請法庭嚴判,讓被告為此嚴重行為付出代價,並端正社會風氣。
被告求情減刑時說,他共有6個兄弟姐妹,他排行第二。
法官宣判被告的坐牢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據案情顯示,案發時,傷者鄰人看到被告手持利器,猛砍老婦的左腳腳板時,立刻大喊。被告見狀后,企圖跳跑。
事后,鄰人偕同村民包圍及捉住被告,並交由警方處理;也趕緊把老婦送往巴西馬縣醫院,經搶救后情況穩定。
據了解,被告住在老婦住家的附近,是癮君子,多次向老婦討錢,但不受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