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售賣警察裝備 商人認罪罰款500

(關丹29日訊)商人因涉嫌非法售賣警察制服及裝備,今日面控認罪后,被判罰款500令吉或坐牢3周。

被告蔡永峰(51歲,譯音),來自關丹黃亞養路,被控于今年1月28日下午3時30分,在沒有獲得准証下,于所經營的商店中非法擁有、售賣、供應警員制服及裝備。

此舉已牴觸1967年警察法令第89條文(擁有警方物品),並可在相同法令第94條文下被判決。

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承審推事諾再涵,主控官為哈麗雅蒂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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