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9日)三年前專以硬物敲頭對付手無縛雞之力老人,幹案手法猶如“殺人魔”的巫裔保安員,今日表罪成立,被判死刑。
被告祖基菲立(37歲)聞判后表情淡定,在庭警帶離法庭時,毫無避諱的任由記者拍照,嘴角還微微上揚,露出恐怖的微笑。
麻坡高庭司法專員莫哈末加米爾下判時指被告,自辯時自稱沒有意圖殺害死者,但被告的自辯無法挑起控方的證據疑點,且殺人手法殘忍,法庭基于社會安全,宣判被告罪名成立,處以絞刑。
殘暴手段幹案
控狀指出,被告在2013年11月22日凌晨12時至早上8時30分,在峇株巴轄萬蘭花園日拉哇路一家貿易行內,將一名74歲的受害人劉寶玲暴打致死,牴觸刑事法典第302項條文;罪成者,唯一刑罰為死刑。
莫哈末加米爾指出,死者當天進屋行劫時,被死者發現及呼喝求救,遭被告以棒球棍2次攻擊頭部,在死者尚有氣息的情況下,遺棄死者逃走。
他說,法醫報告證實,死者死于頭殼嚴重破裂,而被告沒有因此懊悔,僥倖得逞后仍繼續以同樣殘暴的手段幹案。
“被告以兇殘手法對付一名手無縛雞之力的老人,並自稱沒有意圖殺人,這是不合邏輯。”
被告與同黨也于2013年先后在多宗搶劫過程中,使用硬物猛敲攻擊受害者頭部至死的案件,幹案手法心狠手辣,而被告在2014年1月8落網;並在同年1月22日被提控。
新聞背景
先殺後劫4老人
2名殺人魔連環幹案先殺后劫4老人案件,發生在2013年和2014年。2名被告並于2014年1月8日落網。
警方驚揭2人幹案手法極之殘忍猶如“殺人魔”,專向年邁人士下手,以硬物砸頭先殺后搶,2個月內殘殺至少4名老人。
2人非為了大筆錢財,反之目標都是身上不多財物的老弱人士,包括2名巫裔保安員,以及華裔老婦和老翁各一人。
據警方公布的案例,4名來自峇株巴轄的死者的致命傷,皆是頭部被砸破重創慘死。
柔州警方事后成立特別行動小組,于2014年1月8日中午12時05分,在嗎哂仄哈雅花園,先逮捕30歲男嫌犯,並依據線索在同日下午2時20分,突擊烏魯地南馬甘甘榜靠近海邊的住屋,扣查另一名35歲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