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宣佈,內閣同意從7月1日起至12月31日,維持半島的電費,即平均每千瓦時(kWj)1.52仙;沙巴和納閩電費則降至平均每千瓦時1.20仙。
由於砂拉越受到州法令約束,加上擁有本身發電廠,因此砂州電費沒有調整。
能源部長麥西慕說,這意味電費保持不變,政府將維持原有的電費回扣,即沒有調漲半島、沙巴和納閩的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