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受促帶兒童前往注射白喉病疫苗,否則將可被視為虐待兒童。
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今日發文告,勸請拒絕讓孩子注射白喉病疫苗的家長,負起撫養兒童的責任,帶他們去注射白喉病疫苗,確保兒童健康處良好狀態。
“若因父母不願讓兒童注射疫苗,導致他們感染疾病,生命與健康受威脅,則可被視為虐待兒童。”
文告指出,我國2001年兒童法令第31條文闡明,凡虐待兒童者,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高2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