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3處 私人放行 非法垃圾場也分類
地點:振林山五間店
(新山30日訊)振林山五間店的園坵出現一個大型“非法垃圾分類場”,數千噸家居與建築廢物,還有動物內臟等,被“分類”丟棄在不同處。
據知情人士告知,有非法倒垃圾者也將有毒廢料倒在該處,有人曾經目睹垃圾焚燒時散發出陣陣黃煙,味道刺鼻。
有關園坵距離五間店新村大街約2公里,馬新第二通道位於五間店的收費站就距離事發的園坵不遠處。
民主行動黨五間店支部主席何競孔今早帶領該黨士姑來區州議員巫程豪及媒體,進入有關園坵視察。
羅厘不分晝夜入園坵
何競孔說,目前已知的非法倒垃圾地點共有3處,包括一間廢置的養雞場、養牛場及油棕園,目前他們只聯絡到油棕園主及養牛場的地主。
至於養雞場已經易主,暫時無法聯絡到新地主,但只知道新地主居住在士姑來大學城。
據現場觀察,非法倒垃圾者會按照垃圾種類,將垃圾丟棄在不同處,例如雞內臟就載到廢置的養雞場內丟棄、養牛場附近則被丟棄許多建築廢物、油棕園則被棄了許多椰殼及傢具廢物。
據何競孔探悉,有人在暗中進行著非法倒垃圾的生意,私人放行這些倒垃圾羅厘進入園坵內,每輛小羅厘一次倒垃圾的收費為30令吉、大羅厘則收費80令吉不等。
“這些羅厘不分晝夜,有時在大白天,夜晚也會有羅厘進入園坵倒垃圾,並會放火焚燒垃圾。”
他說,也曾有騎摩哆路過該處的騎士目睹,當下雨時,埋藏在地下的垃圾會冒煙,遭放火焚燒的垃圾會散發黃煙,因此懷疑垃圾中也摻雜一些有毒的工業廢料。
巫程豪建議設仲裁庭對付
巫程豪建議柔州政府成立仲裁庭,對付非法倒垃圾的業者。
他說,根據2007年固體廢料管理及公共清潔衛生法令,任何人非法拋擲垃圾,將被罰款最低1萬令吉至最高10萬令吉,或監禁最高5年。
他說,此次處理的投訴案件,也涉及到非法闖入油棕園,牴觸刑事法典第447條文(刑事侵入)。
他相信也涉及未依照程序處理工業化學廢料,就涉及到環境局的權限。
他將致函固體廢料及衛生管理機構、環境部、地方政府及警方聯合採取行動。
“我也建議政府成立一個仲裁庭,以更快處理這些非法倒垃圾的案件。同時呼籲州政府,在各個社區挪出空間設立一個再循環物品收集站,並加強教育群眾,強化再循環及垃圾分類意識。”
擅闖油棕園倒垃圾
非法傾倒垃圾者未經園主同意,擅闖油棕園,將油棕園當垃圾回收站。
黃榮麟(36歲,電腦業者)說,他的祖父在五間店園坵內有片油棕園,平常由父親打理。
他說,3個多月前,父親發現有羅厘擅闖進入油棕園,並將椰殼倒在空地,且數次人贓並獲。
他說,父親勸過這些羅厘司機不要再倒垃圾,之後這些司機就去別的地方倒垃圾,但不久後又重返。
他們4度報警,並於本月23日向固體廢料及衛生管理機構(SWCorp)投訴,該機構執法員於本月27日來調查時,當場逮獲兩輛正在倒椰殼的羅厘司機並開出罰單。
養牛場的負責人希瓦蘭(41歲)也說,他已針對非法倒垃圾報警,並投訴自己飼養的幾隻牛因為誤食下這些廢料,還因此喪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