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不認罪 100萬保外! 729654 729654 2016年6月30日2016年6月30日 檳城首長林冠英在高庭面對兩項控狀,皆不認罪。 總檢察長阿班迪建議100萬令吉保釋金,辯方接納,高庭隨即宣佈,林冠英獲允以1名擔保人以100萬令吉保釋。 法庭也宣布,林冠英獲得保留本身的護照,但若要出國,需在出發前兩天通知法庭及總檢察署。 另一方面,被控教唆罪的彭麗君也不認罪。 她獲允以1名擔保人以20萬令吉保釋,沒有附加條件。 案件由高庭司法專員拿督阿茲米審理,他擇定林冠英和彭麗君案件展至9月22日進行案件管理。 法庭將在當天決定,兩案會否聯審。 控方出動7人主控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