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不认罪 100万保外! 729654 729654 2016年6月30日2016年6月30日 槟城首长林冠英在高庭面对两项控状,皆不认罪。 总检察长阿班迪建议100万令吉保释金,辩方接纳,高庭随即宣布,林冠英获允以1名担保人以100万令吉保释。 法庭也宣布,林冠英获得保留本身的护照,但若要出国,需在出发前两天通知法庭及总检察署。 另一方面,被控教唆罪的彭丽君也不认罪。 她获允以1名担保人以20万令吉保释,没有附加条件。 案件由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兹米审理,他择定林冠英和彭丽君案件展至9月22日进行案件管理。 法庭将在当天决定,两案会否联审。 控方出动7人主控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