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冲动破坏Grab车泄愤 2德士司机认罪罚2千
因3天前在吉隆坡谷中城购物广场外破坏一辆Grab车,2名巫裔德士司机今日被带到吉隆坡推事庭提控,两人皆俯首认罪,求情期间其中一名德士司机更不禁大哭,希望推事轻判两人。
两名被告分别为莫哈末凯鲁(40岁)及莫哈末哈林(48岁),他们被指在今年6月28日凌晨2时,于吉隆坡谷中城购物广场外,一同破坏沙士古马(36岁)的轿车,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首被告莫哈末凯鲁向推事阿蒂拉求情时指出,因Grab车目前依然是非法,案发当时他想充当“执法者”,方一时冲动破坏了该轿车。
他也说,身为德士司机收入不高,他要照顾家人,希望推事不要判处监禁刑罚,也将罚款降至最低金额。
他续说,当时不仅他一人破坏轿车,并非他一个人的错。
“警方逮捕我们时,我们也给予充分配合。”
次被告求情时也希望推事勿判监禁刑罚,期间突然放声大哭,哽咽请求推事不要设太高的罚款,让他们有能力偿还。
推事见状后先安抚被告情绪,随后宣判两人各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便以监禁2个月替代。
据悉,Grab车车主的轿车后座车门和侧镜已毁坏。
新闻背景:德士与优步及Grab车 再爆抢客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