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士司机哭求轻判 破坏Grabcar罚2000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德士司机哭求轻判 破坏Grabcar罚2000

(吉隆坡1日讯)2名巫裔德士司机今日在推事庭,承认3天前在吉隆坡谷中城购物广场外破坏一辆Grabcar罪名,其中一名德士司机在针对刑罚求情期间更不禁大哭,希望推事轻判。



莫哈末凯鲁(40岁)及莫哈末哈林(48岁)被指在今年6月28日凌晨2时,于吉隆坡谷中城购物广场外,破坏沙士古马(36岁)的轿车,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安抚被告情绪



莫哈末凯鲁向推事阿蒂拉求情时指出,因Grabcar目前依然是非法,案发当时他想充当“执法者”,才一时冲动破坏该轿车。

他说,德士司机收入不高,他要照顾家人,希望推事不要判处监禁刑罚,也将罚款降至最低金额。

他续说,当时不仅他一人破坏轿车,并非他一个人的错。

“警方逮捕我们时,我们也给予充分配合。”

次被告也希望推事勿判监禁刑罚,期间突然大哭,哽咽请求推事不要设太高罚款,让他们有能力偿还。

推事见状后先安抚被告情绪,随后宣判两人各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便以监禁2个月替代。

此案主控官为祖儿茱蒂副检察司;两名被告并无聘请代表律师。

据悉,Grabcar车主的轿车后座车门和侧镜已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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