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豪:以牙还牙对付垃圾虫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是对付一个人的好方法吗?
雪隆非法垃圾问题严重,乱丢垃圾者形形色色,从个人到商店、工厂都有,地方政府在处理这些投诉时,必须动用许多财力与人力。
不过,若议员在公众协助下取得不负责任者乱丢垃圾的证据,再把垃圾送到不负责任者的府上,是否一个短期又见效的解决方法呢?
早前,无拉港区州议员黄田志联同加影市议会,把乱丢在路上的垃圾回归原主,同时送上罚单。
此举看似有违一贯做法,但在解决当下非法垃圾严重问题时,也不失为其中一个方法,前提是必须有人拍下犯法者的罪证。
这已是该名州议员第3次把垃圾送回给扔丢者,其实除了加影区,或许其他地方政府也该仿效,以展示出对非法垃圾零容忍的决心。
笔者多次采访过雪州数个市议会的会议,其中垃圾始终是最多民众投诉的问题,这往往都是不负责任者,造成地方政府或市议员被人民怪罪的原因。
无可否认,现在的罚款金额还无法有效遏阻乱丢垃圾者,以这次事件为例,违法者只是缴付区区1000令吉的罚款,对对方而言或许根本微不足道。
雪州政府已提过有意修订固体废料处理法令,其中一项是针对丢弃建材或废料的承包商,把罚款定在1万至5万令吉。
要修订法令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一个城市管理无法时刻等待新法令的实施,所以,垃圾归原主这个以牙还牙的奇葩方法,或许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