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气公司368控状厚6吋 3人轮流读听者也累
(北海1日讯)多达368项控状厚达6寸,3名法庭通译员耗逾2小时接力才唸完控状,代表液化石油气公司上庭面控的代表,听控状也累到弯腰!
槟州两家同属一业者的液化石油气批发公司,因无法出示买卖记录,今早被控上地庭,2名公司董事皆否认有罪,案定8月30日过堂。
由于控状太多,法官于早上10时20分完成首阶段提控后,10分钟后到另一法庭进行次阶段提控,直至11时30分,才完成整个提控程序。
站立多时的其中一名被控公司代表林木森(61岁),也按捺不住疲惫,弯腰舒缓筋骨。
最高可罚7亿
槟州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副局长苏海米说,2家被控的公司,分别位于威中武吉敏惹Permai Gas有限公司及位于威南华都村的Permai LPG有限公司。
“2家公司的其中一名董事,为威省闻人拿督林木森(61岁),另一名出庭的董事是林木祥(译音,58岁)。”
他说,这两家公司被控牴触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1条文(无持有官方文件非法携带/拥有统制品),并可在同一法令下第22(1)条文下被控。
他在提控结束后召开记者会说,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被罚款最高200万令吉。意味着2家公司最高可被罚款7亿3600万令吉。
“由于这两家公司无法出示买卖记录,意味他们可能进行欺诈行为,违法售卖液化石油气。”
两家公司相信营业超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