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氣公司368控狀厚6吋 3人輪流讀聽者也累
(北海1日訊)多達368項控狀厚達6寸,3名法庭通譯員耗逾2小時接力才唸完控狀,代表液化石油氣公司上庭面控的代表,聽控狀也累到彎腰!
檳州兩家同屬一業者的液化石油氣批發公司,因無法出示買賣記錄,今早被控上地庭,2名公司董事皆否認有罪,案定8月30日過堂。
由于控狀太多,法官于早上10時20分完成首階段提控后,10分鐘后到另一法庭進行次階段提控,直至11時30分,才完成整個提控程序。
站立多時的其中一名被控公司代表林木森(61歲),也按捺不住疲憊,彎腰舒緩筋骨。
最高可罰7億
檳州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人事務部副局長蘇海米說,2家被控的公司,分別位于威中武吉敏惹Permai Gas有限公司及位于威南華都村的Permai LPG有限公司。
“2家公司的其中一名董事,為威省聞人拿督林木森(61歲),另一名出庭的董事是林木祥(譯音,58歲)。”
他說,這兩家公司被控牴觸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第21條文(無持有官方文件非法攜帶/擁有統制品),並可在同一法令下第22(1)條文下被控。
他在提控結束后召開記者會說,一旦罪成,每項控狀可被罰款最高200萬令吉。意味著2家公司最高可被罰款7億3600萬令吉。
“由于這兩家公司無法出示買賣記錄,意味他們可能進行欺詐行為,違法售賣液化石油氣。”
兩家公司相信營業超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