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男子指苹果抄袭设计 要求赔偿398亿
(华盛顿1日综合电)美国罗里达州男子罗斯6月27日正式向佛罗里达州南区法院提交文件,起诉苹果公司,声称iPhone、iPad及iPod侵犯其1992年发明的“电子阅读装置”(ERD)设计,要求苹果最少赔偿100亿美元(约398亿令吉),以及往后可收取苹果售出这些装置的1.5%收入。
罗斯于1992年5月23日至9月10日期间以图纸亲手绘画中3款装置的设计图,当中主要是在带有圆角的平面长方形装置,同时亦融合各种功能,而有关设计于 1992年之前都从未出现过。
设计中同时还提到ERD的功能,如可在背光的轻触式萤幕上阅读故事、小说、新闻、图片、影片及电影等,还具备通讯功能,如当中设有电话、modem、输入输出功能、编写笔记、在内置记忆体储存各种阅读及编写内容等,而且还会内置电池,甚至更配备太阳能电池板。
罗斯于1992年曾为这项发明申请专利,但由于他其后并未能支付所需的费用,所以有关专利于1995年4月就被美国专利商标局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