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殺證據不足 父子判無罪當庭釋放
獨家報導:吳蕙茵
獨家攝影:黃健偉
(芙蓉1日訊)父子抗匪改控誤殺案今日有了裁決,推事庭基於控方證據不足,宣判被告父子莫奕鴻和莫偉強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莫氏父子代表律師哥賓星今午向《中國報》指出,由於控方無法出示證據顯示,被告莫奕鴻(57歲)和莫偉強(29歲)在制伏和綑綁死者陳文寶(譯音)後曾攻擊並致死死者,因此推事瑪雲裁定被告雙雙無罪釋放。
他說,死者在案發時因攻擊2名被告的妻子和母親,即郭淑蘭(53歲),故2名被告基於護人心切而在制伏死者後綑綁他。
目擊證人口供不一
他說,根據法律,被告雖可在自衛的情況下攻擊對方,但不可在制伏死者後攻擊他。
他指出,警方當時指被告在制伏死者後,一度坐在死者的背部,但據法醫透露,死者的致命傷為胸口被人從前面攻擊而致命,但死者在被制伏時卻面部朝下,而且4名目擊證人的口供都不一致。
他說,4名目擊證人雖然指被告曾坐在死者的背部,但他們所提出的口供都不一致,所提出的位置都有所不同。
“在此情況下,控方無法有充足的證據顯示2名被告在制伏死者後對死者動粗。”
此案今午在林茂推事判決時,莫奕鴻大姐莫水蓮和其他親友皆有到場,了解案件最新進展,他們都在獲知莫氏父子無罪釋放後高與不已。
妻開心吻丈夫
“終於可以鬆下一口氣了!”
莫氏父子步出法庭后,除了感謝代表律師哥賓星外,莫奕鴻的太太郭淑蘭,更開心的親吻丈夫,一家三口滿臉笑容。
莫奕鴻終在受詢時笑言,拖了一年半的案件終於可以結案了,他對判決感到開心不已。
莫氏夫婦坦言,他們之前一直為了出庭特意抽出時間往返新加坡和大馬,非常辛苦,如今終於可以鬆一口氣,放下心頭大石。
他們說,現階段將會先趕返新加坡繼續工作,之後才計劃辦家庭聚會慶祝。
郭淑蘭也感謝一直關注此案的親友和媒體。
新聞背景
抗匪致死匪徒被控
被告莫氏父子因抗匪導致匪徒丟命,曾一度被控謀殺,當時抗匪變成擔負殺人罪,引起舉國震驚。
之後總檢察署修改控狀改為誤殺,到週五父子倆被判無罪釋放,使案件終告一段落。
此案是於去年2月24日大年初六凌晨零時30分,在森州阿逸昆寧發生。
莫奕鴻與新加坡籍妻子郭淑蘭,在事發當晚從外購買食物回家時,甫下車即遭埋伏屋外的陳文寶(譯音,來自吉隆坡蕉賴)持刀攻擊及搶劫,郭氏左手臂被砍傷及手指受傷,縫了25針。
護妻和護母心切的莫奕鴻與兒子莫偉強,曾與陳文寶對抗,后者最后在混亂中被打死。
莫奕鴻和莫偉強事后被警方延扣,並于去年3月10日被控刑事法典第302(謀殺)罪,引起各界震驚。
總檢察署過后修改控狀,兩人于同月18日改控刑事法典304A疏忽致死他人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