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鋒全:談金錢懲罰
──威省採訪主任
正確的道德價值觀,需從小培養,除了父母,學校就是建立孩子健全人格、思想與行為的地方;所以,師長的教誨對孩子將來的成長,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
日前,吉打州發生一名華裔女中學生因頭髮剪太短,被老師召見家長後,逼捐100令吉給家協作為懲罰代價的事件。此事經社交媒體廣傳及報章大事報導後,引起軒然大波。
不少人包括吉打州政府,皆不認同有關校方的所為,認為事件已對該學生作出不良示範。
觸犯校規,正確的處理方式是給予警告,或要求有關學生接受輔導,讓學生知道錯在那裡,而非直接懲罰,以金錢作為懲罰的條件,更是要不得。
雖然社會上有不少人推崇金錢為王(Money is King),但不是所有問題都可通過金錢解決。
學校作為神聖學府,在處罰犯錯學生時,絕對不可涉及到金錢,否則將為孩子灌輸錯誤的觀念,認為只要做錯,就能以金錢來解決。
摧毀孩子人格建設
事實上,這對解決問題沒有幫助,反而將扭曲孩子的性格;一個處理不當,分分鐘將摧毀孩子的人格建設。
事件中的家長已站出來澄清,指捐錢給校方並非出於自願,而是在考慮孩子的課業後,被迫捐錢。隨著家長澄清,希望教育局能採取適當的行動,糾正問題,以正視聽。
俗語有云:“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
生兒育女,若只知道養活他們,而不去教育,那是父母的失職。老師教導學生,不只是傳授知識,更重要是教導學生為人處世的道理,培養正確價值觀。
孩子是國家未來主人翁,所以老師有責任樹立好榜樣,把孩子教好。
當然,除了根據教育指南行事,老師在面對各族學生時,也要保持適當敏感度,而非以個人自以為是的觀點,強加在他人身上,要非穆斯林學生戴頭巾遮住犯規的頭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