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bCar与Uber 年杪可“光明正大”营业
陆路交通委员会主席赛哈密说,该会已完成修改法令,管制GrabCar与Uber等召车服务,希望可在今年杪落实。
但他也强调,此项过程不是“合法化”GrabCar与优步Uber,而是要确保所有业者在合法的情况下,公平营业。
他说,现在GrabCar与Uber操作的模式,对其他公共交通业者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前者不受法律管制,包括无需持有公共交通手牌(PSV)执业。
“奈何他们的服务却很受落,之前展开的调查,4万5000人中,有高达75%选择使用GrabCar与Uber,这当然会引起德士司机的不满。”
赛哈密今午配合开斋佳节即将来临,巡视南湖镇交通综合站受询时说,如果GrabCar与Uber要成为像德士,就该受到和德士司机相同的条例管辖。
“我们正在收集资料,确保新的政策能让所有人都开心,比如说GrabCar与Uber若无需持有公共交通手牌,那德士是否也有这个必要?”
无论如何,赛哈密说整个过程涵盖很多程序,包括各个政府部门、涉及的机构,包括总检察署。
“我们已提呈了建议书,再看有关当局的回复,目标是今年尾可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