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馬:“小貪”者即捕 擁鉅款者賄選沒被控
(吉隆坡2日訊)前首相敦馬哈迪醫生今日以不點名方式,批評擁有數十億者令吉者公然賄選,沒有受到調查或被提控,但被指“小貪”者,卻馬上被捕及被控。
“現在我們看到,人們認為你可以花錢買所有東西、相信錢是萬能的,擁有數十億的人,公然賄選,沒有被質疑或被控,但其他人,被指涉及比較小的貪污,馬上被捕、 被控,以及被帶上法庭面控。”
馬哈迪在部落格發表以“政治人物”為題的貼文中指出,法律是平等的,當權者也沒有豁免權,總檢察長的責任是檢控,沒有裁決權,因為裁決是法官的權限。
“當然,即使是小罪刑,也要受到法律制裁,但是,犯大罪者自稱沒有犯錯而逍遙法外,因此,我們質疑當局是否採用同一套法律對待所有人。我們在觀察,全球也在觀察。”
他說,三權分立是民主模式,但是,我國的部分司法權受到破壞。
此外,馬哈迪也非議,警方的角色是保障人民的安全,現在卻成了掌權者騷擾與打壓異見人士的工具。
“我已被警方問話4次,下一次的問話是開齋節之后。我相信,此文刊登后,又會被警方問話。”
他說,有人藉專業與紀律之名,做錯誤的事,保護者則成了打壓者。
馬哈迪指出,政治人物必須做好心理準備面對各種批評與指責,否則勿從政。
“我當首相時,被人稱為暴君、法老、獨裁者,但我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對付他們,我沒有威脅他們、我沒有指示警方調查他們、我沒有逮捕、扣留及指控他們為恐怖分子,因為破壞馬來西亞的金融體系與經濟。”
他說,他也不曾恫言起訴這些人士,或展開起訴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