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搭地鐵非禮女郎 判坐牢6周

被告何瑞祥被判坐牢6周。(警方提供)

牙醫搭地鐵看到短褲女郎勾起色心,摸了女郎大腿內側,再趁地鐵擁擠逃跑,隔天在另一地鐵站狹路相逢,被女郎認出,2天後被警察憑電眼畫面抓回去問話,判坐牢6周。

非禮案件發生在2013年4月10日傍晚6時30分,在一列在從政府大廈地鐵站前往友諾士地鐵站的車廂。

被告何瑞祥(前譯胡瑞添,32歲)早前在庭上否認兩項非禮控狀,控方以其中一項讓他受審,法官昨天判他罪成,監禁6周。被告要上訴,目前以1萬5000元(4萬5000令吉)保釋在外。

第二項控狀指他在另一天於列車上非禮同一名女子,控辯雙方將在12日針對第二項控狀進行審前會議。

被告事發時在一家私人牙科診所擔任牙醫,結婚5個月,妻子目前懷孕,預計本月生產。

受害人是30歲的銀行職員,為保護受害人,媒體不能刊登她的姓名資料。

據控方陳詞,案發當天,受害人下班後換上運動服和短褲,在政府大廈地鐵站上車,前往友諾士地鐵站。地鐵站閉路電視電眼顯示,被告也在該站上車,和受害人進入同一列車廂。

受害人供證時說,她搭地鐵時感覺大腿內側一陣冰冷,以為是碰到其他乘客的包包,不久又感覺有東西在大腿內側上下移動,才發現被告的拇指在觸摸她的大腿。她轉頭瞪了被告一眼。被告過後在勞明達地鐵站下車,受害人則在友諾士地鐵站下車。受害人也在當晚報案。

2013年4月11日,受害人告訴同事她被非禮,同事和受害人一起搭地鐵。兩人在索美塞地鐵站排隊上地鐵時,受害人發現被告也在地鐵月台,馬上告訴同事,兩人上前想要和被告對質。被告看到受害人走過來,迅速從電動扶梯離開月台,兩人跟上去時,被告已不知所終。

受害人當天第二次報警,之後透過閉路電視電眼幫警方認出被告,被告於4月13日被帶回警局問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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