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短褲勾起色心 牙醫摸女郎大腿

■被告何瑞祥被判坐牢6周。(警方提供)

(新加坡2日訊)牙醫搭地鐵看到短褲女郎勾起色心,摸了女郎大腿內側,再趁地鐵擁擠逃跑,隔天在另一地鐵站狹路相逢,被女郎認出,2天后被警察憑電眼畫面抓回去問話,判坐牢6周。

非禮案件發生在2013年4月10日傍晚6時30分,在一列在從政府大廈地鐵站前往友諾士地鐵站的車廂。

被告何瑞祥(前譯胡瑞添,32歲)早前在庭上否認兩項非禮控狀,控方以其中一項讓他受審,法官昨天判他罪成,監禁6周。被告要上訴,目前以1萬5000元(4萬5000令吉)保釋在外。

電眼幫警捉人

第二項控狀指他在另一天于列車上非禮同一名女子,控辯雙方將在12日針對第二項控狀進行審前會議。

被告事發時在一家私人牙科診所擔任牙醫,結婚5個月,妻子目前懷孕,預計本月生產。

受害人是30歲的銀行職員,為保護受害人,媒體不能刊登她的姓名資料。

據控方陳詞,案發當天,受害人下班后換上運動服和短褲,在政府大廈地鐵站上車,前往友諾士地鐵站。地鐵站閉路電視電眼顯示,被告也在該站上車,和受害人進入同一列車廂。

受害人供證時說,她搭地鐵時感覺大腿內側一陣冰冷,以為是碰到其他乘客的包包,不久又感覺有東西在大腿內側上下移動,才發現被告的拇指在觸摸她的大腿。她轉頭瞪了被告一眼。被告過后在勞明達地鐵站下車,受害人則在友諾士地鐵站下車。受害人也在當晚報案。

2013年4月11日,受害人告訴同事她被非禮,同事和受害人一起搭地鐵。兩人在索美塞地鐵站排隊上地鐵時,受害人發現被告也在地鐵月台,馬上告訴同事,兩人上前想要和被告對質。被告看到受害人走過來,迅速從電動扶梯離開月台,兩人跟上去時,被告已不知所終。

受害人當天第二次報警,之后透過閉路電視電眼幫警方認出被告,被告于4月13日被帶回警局問話。

享受地鐵上身體接觸

被告稱自己每天搭地鐵接送妻子上班后,喜歡搭擁擠的地鐵來打發時間,享受和男女乘客的身體接觸,稱摸到受害者大腿純屬意外。

據被告2013年4月13日的口供書,被告當時供稱,案發4個月前,開始每天搭地鐵送妻子上班。

他錄口供時也透露,喜歡搭擁擠的地鐵,享受和男女乘客在地鐵上的身體接觸。

他說,案發當天被告約了人卻早到2小時,為了打發時間,搭上擁擠的地鐵。

被告還說,2013年4月10在地鐵上由于擁擠,手便和受害人的大腿有肢體接觸。他說,因為享受“和女性的皮膚接觸”,因此沒把手拿開。

他稱,過后列車搖晃,他的手才會拂過受害人的大腿之間,並非有意非禮。

3友人堅稱被告是君子

被告找來3位朋友作證,3人堅稱被告是正人君子,控方以口供書證據反駁,指3人多年來都被被告蒙騙。

審訊期間,被告的3三名證人都說他是正人君子。一名證人說,被告為人大方,絕不會佔別人便宜。

另一名則供證說,被告絕不會乘人之危。

控方卻以被告口供書所說的反駁此說法,指被告當天為了打發時間,刻意搭乘擁擠的地鐵,趁機非禮受害人。

控方因此說,3名朋友認識被告的這些年來,都被他蒙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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