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公民組織指林冠英應停職
(吉隆坡2日訊)檳城首長林冠英因低價買屋案,遭反貪污委員會逮捕並提控,國陣陣營出現林氏應停職或休假,以接受調查的聲浪,而部分公民組織領袖亦有此看法。
行動黨中委會昨日召開緊急中委會,議決支持林冠英擔任黨秘書長職,而且無需因被提控一事請假。
巫統領袖被控停職
◆通訊及多媒體部長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禮賽益克叻
國陣與行動黨不同,若巫統職位的領袖被提控上庭,他們將被勒令暫時放假或停職。
行動黨只想保住職位,當行動黨議決林冠英無需停職後,人民可衡量行動黨和國陣的立場。
若無罪可重返陣營
◆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丹斯里諾奧馬
若林冠英是巫統黨員,被控貪污罪名的他將自動被暫停,在黨及政府所擔任的職位。
你(巫統黨員)若面對法律問題,必須自行在法庭解決,我們這么說,也會這么做,若你被鑑定無罪,便可重返我們的陣營。
應考慮暫別首長職
◆“打擊貪污及裙帶關係”中心(C4)執行董事仙蒂雅
原則上,林冠英應認真考慮交棒,暫別首長職。
林冠英的案件負責,存有政治動機,他們(政府)掌控一切機制,這並非公平的平台。
沒法律規定要告假
◆全國人權協會組織(HAKAM)主席安碧嘉
檳州首長林冠英因低價購屋事件被控上法庭,當事人應該告假,因為當局仍在調查其購買房子的事件。
不過,沒有任何一項法律能強迫當事人告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