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健南:偷電追算電費 國能計算法不合理

報導:戴美清

(芙蓉3日訊)偷電事件爭議不斷,馬華森州法律局主任吳健南律師認為,國能向用戶追算電費的計算法,“不透明”也“不科學”。

森州國能最近反映,從1月16日至4月16日之間,森州已發生144宗偷電案,令國能損失高達75萬令吉,任何竄改電錶或擾亂電錶運作的行為皆屬偷電活動,國能有權將涉案者提控上庭。

他說,國能從哪一年開始追算電費,並沒有一定的標準,然后再以用戶過去的平均使用量推算,作為該公司的損失,並發信通知用戶面洽談判。

自定追算期

“在與用戶見面時,國能還要求用戶簽署和解協議,以分期付款方式,攤還被指干擾電錶而需付出的欠款。”

吳健南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一名商家于2014年12月9日接受國能進行電錶檢驗,相隔半年后,于2015年7月,商家接獲國能來函追討逾2萬令吉。

他說,上述款額是追算2013年6月5日至2014年12月9日之間的平均電費,為何是從2013年上述日期開始追討,計算方式即不透明也令人深感武斷。

“另有一間公司,被追討從2008年至2012年的電費,總額逾過7萬令吉,國能究竟如何檢驗及計算電錶被動手腳?”

他指出,商店用電量可高可低,因為生意的擴大或縮減,直接影響用電量,但國能使用本身方式計算,不符合科學。

為此,他在接到民眾投訴后,針對有關個案發律師信予國能,要求對方證明本身的計算法是透明、有根據及準確。

“在律師信中也提出質疑,為何在檢驗電錶后,過了一段時間才來追討過去的電費。”

他已通過律師信代表客戶,否認偷電行為,並拒絕出席談判。

對沒違法人民無保障

吳健南律師指出,國能追討電費的方式,對沒有違法的平民毫無保障。

他說,今年在關丹已有例子,商家通過高庭討回公道,駁回國能的起訴,說明該公司無法證明用戶偷電。

“若有干擾電錶或疏忽因素,民眾固然應該採取和解談判的管道,但如果被誣賴,則應該據理力爭。”

另一方面,最近在關丹也有用戶更新電錶后被指偷電,遭國能追討電費,當中有人談判后獲半價折扣,亦有3人談不攏,拒絕繳交數萬令吉電費,入稟法庭起訴國能以不合理數額追討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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