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聰民:打貪之路(一)

(寄自廣州)

早期已到中國發展的企業都會發現,如今的中國在官僚體系、行政機關上和從前有天壤之別,最重要一點就是清官多了,程序也多了,但刻意為難少了,操作起來更加得心應手。

數年前,中國還是個極度貪腐的國度,上自高官顯貴,下至村委鄉紳,可說無一不貪!其實清流也不是沒有,只不過鳳毛麟角,在那個群魔狂舞的時代,萬綠叢中一點紅,日子沒得好過就是了。

有人說,中國當初的貪污造就了今日的繁華,在某些意義上其實也不為過,改革開放初期,國家高速發展,法制還沒跟上,別說事事都講究繁文縟節,事實上對于工商體系根本就沒什么“法制”可言,若當時掌握權力的人什么都不敢幹,發展工作勢必寸步難行,商人是經濟動物,看到門徑,給點小錢得個方便,效率即刻倍增,公務員主動加班加點,都不在意政府給發多少工資了。

紅包是社會運作法則

說到貪污賄賂,除了公務員系統、公安城管、海關檢疫、企業買賣,到官爺們與商賈的錢權交換,甚至連純潔的校園、高尚的醫院、神聖的廟宇,只要關係到程序先后及資源分配的,可說是寧貪錯不放過!紅包文化似乎才是真正的社會運作法則。

這套系統維持著一個原始的社會關係,當時有一句話是這么說的:“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正所謂“立法從嚴,執法從全”,大家煙酒煙酒,只要有錢,沒有辦不成的事。

當然,歪風肆虐之余,也偶有正氣徐來,前總理朱基在位時,曾說過“我準備了100口棺材,99口給貪官,1口留給自己!”的話,當時由他主導的打貪特工個個壯志凌雲猶如港片中的ICAC,可惜整治了幾個小官小吏后,前線便不斷傳來特工犧牲了性命的消息,一直到朱基屆滿下台,可說成效羞澀,別說地方上的土霸惡吏猖獗依舊,即便是收受紅包的老師舍監和醫生護士,也沒抓著幾人。

到了胡溫時代,雖然官場習氣有所好轉,但“打貪”二字幾乎已成口號,對貪官污吏可說絲毫起不了阻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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